天津劳务外包叙述几个劳务外包的事项
1.管理主体
劳务外包的过程中,外包的人员由承包方统一进行分配管理,发包企业不能直接进行管理,发包企业的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也并不全然适用于外包在职员工,不然容易造成误解,更会让外包在职员工误认为自己的作业模式为劳务派遣。
但因劳务外包的人员基本上处于发包企业的厂区或企业内进行工作,并且发包企业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控制,故此,发包企业会有一小部门的要求及管理,可是要重点注意管理方式态度及权限,
2. 核心要素
劳务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如何,发包企业注重的是承包方交付的工作完成的怎么样,至于承包方如何用什么方式完成工作,并非发包企业所在乎的问题。承包方在符合双方约定及完成工作量,才能够获取外包服务以及管理的报酬,外包在职员工的工作质量及工作的质量风险与发包企业没有直接关系。
4.资质要求
在劳务外包过程中的承包方基本不存在经营资质需求,除非有特定法律要求以及规定,也会根据外包事项的不同,如果需要特殊的生产资质要求,那么承包方应当具备相应条件才可以合作。
5.结算方式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约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完成的质量、数量、进度来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为计量单位。也可以说,劳务外包这个模式下,发包企业购买的是“劳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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